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工程造价监测系统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第二批建设工程造价监测试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7)17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于2017年11月启用住建部工程造价监测系统。为此,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11月15日公开发布《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工程造价监测系统的通知》(晋建标函(2017)1400号)。
晋建标函(2017)1400号文中,明确指出对造价咨询企业的要求:造价咨询企业要积极做好工程造价检测系统数据上报工作(各企业用户名和密码请到各市造价管理机构领取),按照监测系统操作说明和系统上线数据要求报送2017年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2017年后按月报送完成的咨询成果报告。报送情况将与企业业绩挂勾。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第一时间对接成功,现已在《筑龙工程造价标准版 》软件中做好与监测系统的数据接口,用户下载最新版软件即可使用。为保障工程造价监测系统的有序开展,我公司会辅助主管部门做好接口交底工作。
晋建标函(2017)1400号文件如下: